为更好落实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【2018】16号)、《关于印发<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黑教规【2019】9号)、《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2023年修订版)和《学工部:关于开展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,生命科学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筹划,成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,于9月27日召开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,认真学习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,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,以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认真落实工作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序推进、公开透明。
2023年9月27日-28日,学院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辅导员分别面向全体学生召开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解读会。会上,老师们向学生传达了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新变化,详细介绍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、困难程度分类及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,确保把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都纳入认定范围。会后,各年级辅导员老师结合假期家访、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以及国家提供的数据,全面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,在遵循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下,确保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纳尽纳。
此次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,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流程与要求,加深了学生们对认定工作的理解,为我院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,帮助更多有困难的学生在追寻梦想的道路上不断前进,激励他们努力学习,不忘饮水思源,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。